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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关于确定我市道路班车客运线路上限票价[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格[2011]6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7
实施时间: 2011-9-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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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鲁价格发〔201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123号)和《关于明确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8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客运线路的上限票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青岛交运集团运营的道路班车客运线路488条627个上限票价,具体详见附表。
  二、核定青岛八方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道路班车客运线路14条14个上限票价,具体详见附表。
  三、青岛交运集团和青岛八方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规定将核定的上限票价在售票大厅予以公示,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
青价格[2011]69号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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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我市道路班车调整 青价格[2012]64 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