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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文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07]6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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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收支管理的精神,现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文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体系的具体规定,和相关配套措施,市州一级配套文件最迟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出台,并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国土厅备案。同时,各市州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加大政策指导力度,确保上述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从2007年三季度起,土地收支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一律严格按照湘财综[2007]3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市州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等相关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并于2007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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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规范土地收支管理文件等有关问题的 鲁财综[2007]75 200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