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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2-2-20
实施时间: 2012-2-20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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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署工作安排,黑龙江省审计厅于2008年9月至2011年10月,累计派出审计人员399人(含外聘审计人员293人),组成147个审计组,现场审计工作量2325人·天(含外聘人员现场审计工作量1696人·天),对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以前年度跟踪审计结果,已分4次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现将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情况及跟踪审计开展情况
  (一)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53号)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量为127980.40万元(不含特殊党费),实际筹集到位资金133493.83万元,其中:黑龙江省财政拨付援建资金131679万元,发往剑阁县各类救灾物资折价1814.83万元。截至2011年9月末,援建前线指挥部支出106862.64万元,结存资金由剑阁县政府统一支配,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46个,全部为交支票项目,规划总投资121804万元。截至2011年9月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均已完工,实际完成投资122253万元,占规划总投资100.37%。
  (二)跟踪审计开展情况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末,黑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人员74人(含外聘审计人员54人),组成22个审计组,现场审计工作量700人·天(含外聘人员现场审计工作量510人·天),跟踪审计24个援建项目,规划投资30700万元,完成投资31100万元。
  按照协议,146个“交支票”项目中,黑龙江省审计厅负责4个项目、剑阁县审计局负责142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汇入黑龙江省审计厅年度审计报告,对社会公告。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四川省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筹措援建资金,确定“交支票加全程监督加全方位援建”的援建工作模式,保证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需要。省领导多次亲临剑阁县指导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先后两次在剑阁县召开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口支援工作。
  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146个对口援建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基本合规,未发现严重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除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外,被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土地使用手续不规范,征用手续办理不及时。
  元山镇等4个片区37个村卫生站工程占地4亩,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剑阁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专人补办土地征用手续。
  (二)部分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超概算1467.48万元。
  经审计,有37个建设项目超概算1467.48万元。如:沙溪中学总投资5470万元,审计认定项目竣工决算总额6189.53万元,超概算投资719.5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整改,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委审批已调整增加项目概算。
  (三)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485.52万元。
  黑龙江省审计厅和剑阁县审计局在47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中,共查出施工方通过多报工程量、高计价格、高套定额等方式,多计工程价款4485.5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核算后,已将多计工程价款冲减工程建设成本。
  (四)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420.68万元。
  经审计,有两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420.68万元,其中:剑门工业园区道路管网工程应提未提质量保证金135.60万元,沙溪中学项目应提未提质量保证金285.0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已预留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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