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病房床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农医规[2012]3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5
实施时间: 2012-3-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5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十堰市物价局、十堰市卫生局:
  你们《关于核定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住院大楼床位价格的请示》(十价费农医规2011]105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和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14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综合楼普通病房床位价格:
  (一)失眠病区(2-3层)
  1、双人间:42元/床日;
  2、三人间:32元/床日。
  (二)精神病区(4-6层)
  1、三人间:27元/床日;
  2、四人间:22元/床日。
  二、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设在业务综合楼2-3层的十七、十九病室(床号40、46)共4间单人特需病房符合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设施和服务要求,同意其备案申请。特需病房床位的使用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误导患者选择。
  三、核定的病房床位价格已含医疗废物处置费。医院不得再另行加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
  四、本通知规定的病房床位价格为最高价格,不实行上浮,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五、住院床位价格的其他有关问题按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5]24号、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从2012年3月15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的 计价格[1999]74 1999/6/29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 2005/12/29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2]10 2012/6/8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及有 发改办价格[200 2004/3/25
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价格管理办法[修订] 计价格[2001]11 2001/6/25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 苏价综[2008]14 2008/4/17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健全基层价格工作联系指导制度的通知 皖价综[2015]13 2015/9/2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秋收秋种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价电[2012]57 2012/9/25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消化 赣发改商价字[2 2012/5/1
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7]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