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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1至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1-8-24
实施时间: 2011-8-24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27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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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审计局,省厅各局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2011至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今后五年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目标和措施,并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推动我省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2011至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审计工作方针,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促进我省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省情的现代审计监督模式,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保障全省经济安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实现黑龙江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三、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等活动状况,创新思路、改进方式,使审计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加积极有效作用。
  (一)进一步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遏制腐败现象,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权力监督和制约。
  (二)紧紧围绕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我省“十二五”规划部署,加强审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政策要求落实和完善。
  (三)大力推进绩效审计,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有资产、民生、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推进审计创新发展
  (一)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紧紧围绕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财政审计内容、重点、资源,加强财政审计组织实施和成果利用综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计质量,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层次和水平。
  (二)强化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机结合。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签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有机结合,注意发现大要案线索,将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有效提高审计效果和影响力。
  (三)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全面开展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力争2012年底前建立决算(草案)审计制度。
  (四)加强跟踪审计。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等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符合形势要求和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审计资源,加强系统内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整体效能。着力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积极稳妥引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参与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努力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创新和应用计算机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监督能力。
  (六)积极探索审计项目绩效考评。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逐步构建审计项目绩效考评管理体系。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逐步建立起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和其他审计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五、突出审计重点
  (一)财政审计。以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和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管理为目标,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全面提升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1.进一步加强本级支出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管理。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本级预算编制情况、本级预算批复和下达情况、财政支出情况、预算追加情况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及时揭示财政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强与本级预算关系密切的重点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注意从总体上把握和分析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加强和改进管理,揭露预算执行中突出问题,使一级单位预算管理基本达到规范,二、三级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明显下降。积极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探索审计财政部门政府决算(草案)编制问题,注意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以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目标,强化转移支付审计。统筹安排各专业审计力量,采取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方式,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监督覆盖面,重点检查涉及执行国家宏观政策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同时注意从完善转移支付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和揭示问题,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
  3.进一步改进税收征管审计。加强对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大力推动税制改革,促进税收政策更好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地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揭露和反映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税款安全完整,促进深化地方税收政策制度,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税收流失和执法中的各种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审计思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不断深化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把握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对党委领导干部,重点检查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方面情况;对政府领导干部,重点检查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事项、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尤其是重要财政支出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状况、政府负债等方面情况;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预算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和为履行部门、单位职能所采取的有关经济措施、“小金库”情况;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以及重要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效益效果情况等。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等项制度。
  (三)强化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以维护民生,促进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绩效审计为主,实施跟踪审计,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效果审计和特定事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审计力度,促进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2.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企业审计思路,加强对国企资金、权力和责任审计。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国企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审计,促进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关注企业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分析和评价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和保值增值情况,揭露国有资产流失及侵害职工利益等问题,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3.农业资金审计。在全面掌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情况基础上,统筹安排审计力量,有计划有步骤搞好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生产生活、关系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和国家粮食安全等强农惠农资金和项目审计。从涉农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入手,重点检查相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揭露侵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4.资源与环境审计。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为目标,加强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资金、重点生态保护工程、重点流域(或区域)污染治理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探索符合省情资源与环境审计模式,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和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5.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推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目标,全面掌握社保资金总体状况,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促进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以社保资金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重点揭示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稳定和扩大就业、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社保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救灾救济款物的审计力度,促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6.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建立高效安全现代金融体系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在做好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和效益等全面审计基础上,关注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效果,有效揭示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依法经营,加强管理。
  7.涉外审计。以促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防范外债风险为目标,继续加强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进一步规范公证业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积极推进国外贷援款项目绩效审计,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努力开拓审计工作新领域。
  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干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素质,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先进性建设。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控制规模、增强能力要求,以加强“一把手”建设为重点,科学合理配置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与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协管力度,促进建立科学合理干部流动机制。
  (二)科学选拔和任用干部。按照争做对党忠实、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团结朴实、自律严实的“五实型”审计干部的要求,继续坚持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系统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干部挂职锻炼,促进干部成长进步,下挂解决经验不足,上挂丰富阅历,提高能力水平。
  (三)加大干部队伍管理。积极探索审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制,健全科学的业绩考评体系,强化干部监督工作,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四)优化干部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全面提素质活动,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考评、总结提高等方式,强力推进审计系统所有人员能力素质提高,力求在全系统形成比学习、比能力、比成绩、比贡献浓厚氛围。同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使既熟悉审计业务,又了解和掌握计算机、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知识人员占整个审计队伍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创新、团队、科学、公仆、拼搏”的审计干部“五种精神”,着力深化“学习型、创新型、规范型、团结型、廉洁型”的“五型”审计机关建设。
  (六)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审计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对审计权力行使和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继续加强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树立和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七)切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舒心和谐环境,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七、抓好审计法治化建设
  (一)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二)认真贯彻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审计工作各环节工作目标和质量要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
  (三)根据审计质量控制需要,严格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进一步加强审理复核工作,规范审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督察制度,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将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以审计结果公告等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扩大审计成果社会效应,使审计成果在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以提高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把握工作原则,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审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依法治理措施,不断推进审计机关法制化建设,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依法审计环境,提高审计监督影响力和公信力。
  八、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认真落实全国“金审工程”建设要求,完善和升级全省审计网络系统,满足快速发展的办公、通讯和视频会议等系统应用需求。完成国家审计数据中心黑龙江分中心、审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工作的现代审计模式。
  (二)充分利用“金审工程”AO与OA系统和其他相关系统,逐步开展对关系国计民生重大行业、部门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有效发挥其质量控制和现场指导作用,实现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
  (三)加强计算机审计方法和规范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信息化要求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标准。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审计工作计算机审计先进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管理水平、效率和质量。
  九、实现审计工作科学管理
  (一)提高审计计划管理科学性。建立科学审计计划管理体制,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项目计划,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搞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之间衔接,探索实行滚动项目计划。实行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探索实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完善审计业务经费预算方法,加强审计成本控制,提高审计机关资金使用效益,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审计信息工作。坚持把审计信息工作作为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主渠道,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和专兼职信息员、网络化格局建设,进一步加大信息考核力度,把握信息工作特点,坚持信息工作正确方向,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使审计信息成为审计机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重要载体和手段,更好地服务党政宏观决策、指导审计实践、扩大审计影响。
  (三)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计划性和连续性,加强常规工作宣传和重点工作宣传,使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和认知度。密切与新闻单位沟通联络,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审计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审计良好环境。加强省厅及各市地县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利用互联网宣传审计,服务社会,扩大影响。
  (四)抓好审计科研工作。坚持以审计应用理论研究为主,围绕审计业务需要,深入研究审计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难点问题,实现理论研究与审计业务有机结合。加强审计科研机构建设,抓好审计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审计事业发展。
  (五)加强审计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学会在深化审计理论研究方面作用。加强审计学会组织建设,发挥各分会的积极作用,健全办事机构,搞好人员配备,规范社团管理。密切与审计业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联系和合作,根据审计实践需要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不断改进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为审计工作提供更有力理论支撑。
  (六)加强对内审工作指导。完善内审相关规定,通过内审协会强化对内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内审协会在内审职业化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内审发挥在评价和改进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效果中的作用,推动内审健康发展。
  十、加强对基层审计工作的指导
  (一)上级审计机关和领导要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指导,要经常深入实际调研,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
  (二)加强基层审计法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协调指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促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做好计划指导,促进整合审计力量,每年适当安排和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参与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三)抓好审计业务培训,通过不定期举办审计专业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等方式,为审计人员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和必要的师资及教材。
  (四)按照统一管理、一年一定原则,改进和加强审计业务授权管理,加强授权审计项目考核和抽查,严格审计质量控制。
  (五)加强业务指导。市县审计机关要及时向省厅报送业务综合报告;省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审计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和研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研究提出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六)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的调研,针对存在共性问题,从政策制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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