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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10-1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小企业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253
评论人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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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pdf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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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卡卡(游客)   2015年4月10日
这个网站实用性很强
等你眨眼   2013年1月16日
学习,为今后打基础
liluyi   2012年11月28日
工作中用得到啊。
1206407311   2012年11月17日
给力  学习学习  为工作做准备
梦游者   2012年10月14日
word版的有吗
jiewa9262   2012年7月2日
2013年小企业会计制度即作废,必须学习准备了
wjialin   2012年2月9日
需要继续学习
sslvxz   2012年1月3日
谢谢
雨亦奇   2011年12月14日
有些表述有矛盾,如第十九条,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既然是一次还本付息,那就是到期再付息的,怎么还需要在付息日计算应收未收利息增加长期债券的账面余额呢,除非是逾期没兑付。
视野网友   2011年12月12日
应该予以关注,是国家的一个重要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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