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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水利局青岛市2010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发文文号: 青财农[2011]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水利局
发文时间: 2011-2-21
实施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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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水利部: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级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农便[2011]3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快青岛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打牢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全面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目标,我市对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展开全面自查、自评,自评分数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与管理(总分40分 得36分)
  (一)组织领导(共6分 得6分)
  为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并专门成立了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组织领导、协调与督查等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青岛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批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财政部实施的一项稳定农业生产、普惠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而且,上级投入很大,作为地方财政部门一定要组织实施好。同时,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关注绩效,整合资金,保证国家政策、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为进一步加快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按照重点县建设集中资金、连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指引,分阶段确定重点县建设目标任务,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合规性审查通过的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围绕财农[2009]92号文件提出的重点县建设六年具体目标,结合重点县实际,分解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三年重点县建设目标任务。
  2010年,按照重点县管理要求,青岛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平度市2010年重点县标准文本、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审定,该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建设要求,于2010年7月27日进行了批复。
  (二)重点县产生与申报(共10分 得10分)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财办农[2009]37号)、《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重点县产生过程规范,重点县名单及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于2009年7月17日召开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根据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农田水利设施现状、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相关指标,确定平度市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平度市重点县申报材料经专家合规性审查,合格率为100%。市水利局于2009年7月28日在青岛水利局网站,对平度市进行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公示。
  2010年,青岛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向财政部、水利部提报了《关于报送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0年度)标准文本的请示》(青财农[2010]22号)文件。2010年平度市重点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河道治理以及引河灌区建设、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五部分。2010年投资计划36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万元、省级配套800万元,平度市配套160万元,受益农民自筹406万元,整合资金1500万元。
  (三)管理制度建设(共6分 得6分)
  为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从项目立项、绩效考评、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研究下发了《青岛市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青财农[2009]17号)、《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农[2010]8号)、《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2010]9号)和青岛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2010]10号)等相关文件,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程序,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在对继续加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验收管理的基础上,2011年初,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组织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在重点县提报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对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进行考评,及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四)统计与总结(共6分 得6分)
  2010年度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共有38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使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我市重点县建设动态,青岛市水利局采取基层上报、统一汇总的方式,安排专人每半月定期将工程进展旬报上报水利部及山东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要求,及时上报平度市重点县工作总结及检查报告,并能通过日常统计及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五)信息与宣传(共12分 得10分)
  为使群众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国家的投资政策和项目建成后所发挥的效益,调动其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我们运用网站、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报道。主要包括:
  1.《平度市中央小农水重点县专项工程及泵站维修工程开标》 2010年10月12日在青岛水利局网站采用一次;
  2.《青岛市不断加大小农水重点县投入力度,成效显著》 2010年12月10日在水利部网站地方水事中采用一次;
  3.《平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成效明显》 2010年12月3日在青岛日报采用一次;
  4.2010年12月5号青岛Q-1台《乡风海韵》节目中采用一次;
  5.平度市结合“平度市芹菜节”和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等途径对重点县建设进行了宣传报道。
  6.报市委、市政府财政工作简报《青岛市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项目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等五次。
  7.将重点县工作采取的措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分别向市政府领导、部门领导汇报,并形成专题分别投稿《中国财政》、《中国财政监察》,约稿将于2月中旬刊登。
  二、资金投入与整合(总分60分 得60分)
  按照青财农[2010]22号《关于报送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0年度)标准文本的请示》,平度市重点县2010年投资计划36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万元、省级配套800万元,平度市配套160万元,受益农民自筹406万元,整合资金1500万元(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现代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以及农村开发扶贫项目相结合进行整和,在研究和下达相关项目资金时,统筹考虑小农水重点县以及重点县项目建设实际)。
  (一)省级资金投入情况
  2010年,青岛市本级共统筹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资金4200万元(包括重点县省级配套800万元,追加2009年重点县配套资金600万元、其他小农水项目资金1700万元)超出中央补助规模1.1倍,省级投入得30分。其中:
  1.2010年4月7日,以青财农指[2010]15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下拨平度市小农水重点县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800万元、青岛市本级配套资金800万元;
  2.2010年10月,以青财农指[2010]6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下拨小农水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300万元、青岛市本级配套资金1700万元。
  3.2010年12月,以青财基指[2010]229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平度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市财力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下拨2009年平度市重点县省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整合情况
  1.青财农指[2010]4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和青财农[2010]40号青岛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下拨平度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配套改造项目资金1000万元。
  2.青财基指[2010]54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青岛市大中型水库除县险加固工程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农指[2009]24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九批市财力投资项目预算的通知》下拨平度市小农水重点县黄同灌区配套改造项目资金540万元。
  3.青财农指[2010]9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通知》,青财农指[2010]95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通知》,下拨平度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门村道路硬化改造项目资金440万元(青岛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青岛市财政局青农扶办[2009]2号、[2010]1号文件。
  4.青财农指[2010]33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1119万元),青财农指[2010]34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央增量财政资金的通知》(918万元),青财农指[2010]122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2444万元),下拨平度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白埠门村等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区资金700万元(青岛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青岛市财政局青财综办[2010]15号、40号文件)。
  三、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57号)相关要求,青岛市财政局会同水利局,结合平度实际情况及以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验,将考评办法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的考评方案、考评方式、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1年1月2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24日,青岛市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度项目进行检查,并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及要求,采取基层上报与现场查看的自评方式,从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对平度重点县进行绩效考核。
  特此报告。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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