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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商建[2011]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1-1-13
实施时间: 2011-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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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郑州市、周口市、商丘市商务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加强对郑州市、周口市、商丘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抓好试点地区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项目建设,推动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打造稳定的产销对接体系,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10]65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建字[2010]278号)精神,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各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对本地区试点任务和试点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承办单位,落实项目单位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确保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加强对各试点市目标管理,确保全省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省商务厅、财政厅对各试点市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各市商务局一把手为本市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第一责任人,商务局、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为具体责任人。省主管部门将分阶段对各试点市试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市综合试点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指导,推进项目建设与现代流通方式同步开展。各试点市商务局、财政局要转变过去抓试点就是抓好试点项目建设的传统管理理念,要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建字[2010]278号)和商务部房爱卿部长助理在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对本地区试点项目承办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狠抓推进项目建设、探索和创新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三项试点任务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最终为构建区域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创造条件。
  三、加快进度,定期报送进展情况。12月上旬,我省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及试点项目已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试点项目公示工作已结束,请各市务必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为及时了解各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搞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市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报送要求:1、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旬报制,即从2011年2月15日起,每月底和月中旬各报送一次;2、各市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开展现代流通模式和产销衔接等方面的实践情况实行月报制,即从2011年3月底开始,以简报形式每月上报一次。省里将对各市好的做法、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各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各市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以便研究解决。请于2月10日前,将负责本市情况报送工作的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河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李惠 葛安成
  联系电话:0371—63476839、85676801
  河南省财政厅服务贸易处 程 明
  联系电话:0371—65802704
  附 件:1、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方案
  2、2010年河南省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项目名单
  3、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旬报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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