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11]2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28
实施时间: 2011-6-28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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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现就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感知新兴产业,增强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责任感。
  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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