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1]36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7-4
实施时间: 2011-7-4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和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统筹推动和规范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会起草了《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请各地注协(已建立示范基地的会同示范基地建设有关方)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于7月 25日(周一)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评价表(暂行).doc    
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示范基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参考样式.doc    
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报告参考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