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试行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外企[2011]25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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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局、平潭县、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武夷山市、长汀县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勇当先锋、服务到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试行团体化分类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外商投资企业团体化分类年检是指对设有多家分支机构且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简化年检手续,由其隶属企业指定设区市、县级分公司作为代表企业(以下简称指定代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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