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四川省财政检查专业人员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监督[2011]9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6-21
实施时间: 2011-6-2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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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审计在财政检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聘用专业人员参与四川省财政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厅将面向全省公开召集一批职业操守好、业务水平高的注册会计师,建立四川省财政检查专业人员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3年以上,并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登记;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过审计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三)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
  (四)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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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四川省财政检查专业人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