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十二五”期间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科财便字[2011]123号
发文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11-6-29
实施时间: 2011-6-2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187
评论人次: 14
发文内容: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经费审计工作,培育优秀的科技经费审计队伍,我部采用评选的方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了208家“十二五”期间具有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新事务所),现将新事务所名单(见附件)予以发布。
  新事务所自2011年7月1日起可承接国家科技经费审计业务,原2008年10月《关于发布具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中涉及到的158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旧事务所)自2011年7月1日起不得承接新的业务。旧事务所已与客户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十二五”期间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