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投资者债券持仓余额实现互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1-6-24
实施时间: 2011-6-24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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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者:
  为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发展,本所拟将现于固定收益平台和集中竞价系统(含大宗交易系统)同时挂牌的债券(以下简称“双边挂牌债券”)的投资者持仓余额,由上述两个系统分开控制改为由集中竞价系统统一控制(以下简称“债券余额互通”)。现将债券余额互通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边挂牌债券交易的跨系统卖空将由集中竞价系统进行技术控制,防范超卖行为。
  二、债券现货在固定收益平台和集中竞价系统的申报方式、交易方式和交易时间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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