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农[2011]9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6-13
实施时间: 2011-7-1
失效时间: 2015-5-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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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河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产业化资金是指省级财政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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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财农[2015]57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5-5-15
实施时间: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