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就发[2011]18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6-21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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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3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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