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养发[2011]17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6-20
实施时间: 2011-6-2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
  考虑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较快的情况,为缓解因物价上涨对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人员的影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对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
  2011年11月30日(含)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