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1]165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6-19
实施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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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旅委、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旅委   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为加快我市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促进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结合杭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自201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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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doc    
2.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