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试行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11]19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13
实施时间: 2011-6-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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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局(大企业国际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
  (试行稿)

  第一条 为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创新,探索个性化税收服务举措,按照总局要求、借鉴国际经验,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入手,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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