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1]62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20
实施时间: 2011-6-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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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财办函〔2010〕69号)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由每科65元调整为每科85元(含上缴中注协的10元/科),其中综合阶段的“试卷一”和“试卷二”分别按一科收费。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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