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政办[2011]139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5-17
实施时间: 2011-5-1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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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11]79号)精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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