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6-12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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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72号)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闽劳社文[2004]353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0]246号)精神,现就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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