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专用收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5-31
实施时间: 2011-5-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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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622号)有关规定,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专用收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专用收据》(式样详见附件),适用于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征收机构在收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部分或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时,向缴费人或集体经济组织开具。此票据一式三联: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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