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省国家乘积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财税[2010]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28
实施时间: 2010-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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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符合财税[2009]12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由省及省以下(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公益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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