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外[2009]20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9-9-22
实施时间: 2009-9-22
失效时间: 2014-9-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7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3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运发〔2009〕14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009年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