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税协发[2011]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6-1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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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税协发[2010]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暂不对税务师事务所进行A级和AA级的认定,只开展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与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税务师事务所根据《广东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试行)》中的等级认定标准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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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