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0]4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0-11-9
实施时间: 1990-11-9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92年以前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鉴于工资总额组成中不再包括职工冬季取暖补贴,为此,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的会计处理作以下修改:
  企业应在“企业管理费”科目中单列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在“车间经费及企业管理费明细表”(会工14表)第21行“工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