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监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检[2011]2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6
实施时间: 2011-6-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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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中介服务机构:
  为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价检发[2011]91号)的有关规定,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方式进行了监制,并印发给你们,望各商品房经营者按照我局监制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方式,制作相应的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同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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