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商委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上海市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沪经信都[2011]28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商委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时间: 2011-5-27
实施时间: 2011-5-2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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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委(经信委)、发展改革委、教委、科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委、税务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局)、工商分局,市税务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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