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11]5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6-10
实施时间: 2011-6-10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2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经征求广大会员意见后的《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依照方案对审批程序和报送时间的要求,我会决定在将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的同时,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方案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出本所的候选人人选,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所印章后报送我会会员服务部,《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zshuiyuan@。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