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费[2011]4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14
实施时间: 2011-4-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5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