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办发[2011]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3-9
实施时间: 2011-3-9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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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开展协商的主动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实现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民计民生、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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