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建房[201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1-6-3
实施时间: 2011-6-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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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房管局(建设局)、物价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备案管理,是相关主管部门掌握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及有效地实施监管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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