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资规[2007]7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2-7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4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1月23日省国资委第2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资委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出资企业投资活动,提高出资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