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安徽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纳税人税务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1]6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7
实施时间: 2011-6-7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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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鉴于安徽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集中区”)已正式成立,并建立了一级财政体制,为做好集中区入区企业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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