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实行资金平衡的市属第七批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地税发[2008]123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5
实施时间: 2008-7-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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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直属分局、外税分局、琅岐分局:
  为确保市级财政收入,根据《福州市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原则,保市、区2006年既得财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同时兼顾各区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平衡的原则,凡属市属重点工程项目及市财政投资占重要比例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结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表的通知》(榕政综〔2008〕40号)文件,明确我市实行资金平衡的市属第七批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凡属市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建安营业税及其附加统一由地税直属分局征收管理,其他地方税费:若施工单位属于外省市、省内外地市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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