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11]7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16
实施时间: 2011-5-1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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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办[2011]72号)转发给你们。除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行管办1”管户外,各地在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时,应按不含厦门的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即2010年全省(不含厦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850元(月人均2571元)。
  希知照。
  二O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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