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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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经信委(经委、经贸委):
  为促进我市物联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加强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1]6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央在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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