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协明传[1994]12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1994-12-22
实施时间: 1994-12-22
失效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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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办法》,做好新旧制度的接轨工作,现将对新制度的补充说明和新旧制度的衔接办法规定如下:
  1.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 5%计提,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足支付的,可在业务支出中据实列支。
  2. 原制度中“服装费” 项目。在新制度中未作规定,有涉及此类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在会计制度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公益金”科目,科目编号为315,核算会计师事务所用于职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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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发文文号:财会[2001]6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1-11-29
实施时间:2002-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公布取消、废止和失效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规章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务院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以及财政部公布第八批废止和失效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内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3-4-14
实施时间:200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