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1]1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19
实施时间: 2011-5-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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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问题的请示》(榕国税发[2011]2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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