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综[2011]1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15
实施时间: 2011-3-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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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11]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公布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期限等组织征收。认真执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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