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教职成[2011]1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5-26
实施时间: 2011-5-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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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要求,2011年可继续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性实训基地相关专业备选条件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条件标准),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实训基地,其他专业的可参考“条件标准”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申报1-2个专业性实训基地,省属中等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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