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土资发[2011]189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1-5-20
实施时间: 2011-5-20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0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各地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及其他直属单位:
  《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4月12日第12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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