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1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5-23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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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东莞市物价局、水务局,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为落实我省取水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政策,经与省水利厅研究,决定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的价格,具体如下:
  一、自2011年6月1日起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的价格,各供水区间的价格详见《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表》。
  二、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至3年根据供水量和成本变化情况对供水价格进行评估校核。
  附件:东深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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