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保厅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贸商贸[2011]33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5-23
实施时间: 2011-5-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5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区)经贸委(商贸局、经贸局、贸发局)、财政局、环保局,各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企业、回收企业: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报表(1).doc    
2、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报表(2).doc    
3、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报表.doc    
4、家电以旧换新拆解企业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