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创新[2011]40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5-20
实施时间: 2011-5-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税)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1〕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各地区有关单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