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2
实施时间: 2011-4-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9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厦门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业税扣除项目规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厦门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海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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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营业税扣除项目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