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经贸投资业务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1997]外经贸审发第89号
发文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时间: 1997-3-11
实施时间: 1997-3-1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内审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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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委,国家商检局,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直属各总公司(含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各驻外贸易中心,驻港澳企业管理处:
  现将《外经贸投资业务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部(审计局)反映。
  附件:如文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外经贸投资业务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经贸投资业务管理, 规范投资单位的投资行为,维护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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