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1]7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21
实施时间: 2011-2-21
失效时间: 2015-11-12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4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单位: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财会[2010]19号)精神,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会计人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已对我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吉财会[2015]752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5-11-12
实施时间: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