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11]10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24
实施时间: 2011-2-24
失效时间: 2016-5-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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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我省现行使用的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告知发票领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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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5-9
实施时间:2016-5-9